“证人之证人可信程度,和其出生,职业,身份非常相关。”高方平开场不依照程序,直接问道:“赵鼎,这不是小案子,是否核实证人之背景。”

        赵鼎道:“已查实,江州土著,三代为农,足额纳税无无良记录,非匿名举报。”

        在后世的法庭上这不是什么背景,但在大宋,一般秀才说话的分量还真不如这个老头。古代的农人他真是很牛逼也很重要的。三代为农又无不良记录,就是蔡倏升堂,也要给这个老头面子,因为他真是赵佶的一等良民了。

        高方平点了点头,不在问这个问题了,又道:“对本官陈述案情。”

        赵鼎道:“德1化县更具证人之举报,上报本司,于是在禁军、差人配合下进入道场查证,确有一具被烧死、他们未有明确解释的尸体。据仵作判断,被烧死亡时间,和证人举报之时间吻合,无差错。据此,我司认为乃是私刑私法,私设公堂之罪,便依大宋律拿下等候相公审核。”

        高方平一敲堂木问道:“摩尼教众,你们有何辩词?”

        没人说话。

        众位百姓以及时静杰等人很兴奋的觉得这就对了,放弃抗辩,在大宋就等于承认了赵鼎的指控,这多简单。这下可以定案处理了。

        高方平却皱了一下眉头,因为高方平的目的并不是砍人,专门公审公判,就是要揭露一些东西的,要摊开,不能沉默。

        思考了少顷,高方平道:“摩尼教众,你们知不知道沉默有时候不是金。放弃抗辩,就是承认有罪,或将牵连家眷他人。就算是我高方平审案,其实也不是说就全部都会死,具体事件那要具体分析。不说话者,就是默认二十三人参与,皆杀头之罪,但是有时候依大宋律,往往大多数人又不是死罪,兴许是发配充军都不够呢。汉家思维,蝼蚁尚且偷生,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怎可于不该死之情况下,随意糟践性命。抗拒大宋律这是对君不忠,违背父母养育你等的意志,这是不孝。漠视活生生的人命被烧死而无动于衷,这是不仁,不敢揭露、进而保护大多数和你们一样的苦人,这是不义。所以你们这个作为不是教义、不是殉教,而是不忠不孝不仁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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