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到烧鸡的香味,他生龙活虎的坐起来,热切的说道:“耀哥真有的,不光自己吃,还能往外拿,我什么时候有这么威风就好了。”
“性格不同,一辈子也成不了我,不说别的,让去拍广哥的马屁,能做到吗?”
林耀说的是实话,刀仔这人桀骜不驯,天生一副硬骨头。
打他骂他可以,却不能强压着他让他低头。
林耀就不同了,走南闯北多年,早练就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事。
任何人他都能打成一片,与刀仔这种人相比,多了几分圆滑,少了些许风骨。
听上去,他这样是不对的。
可现实却是,他能去吃火锅,刀仔只能留在房间里啃窝头。
林耀跟广哥能说上话,广哥却不认识刀仔是谁,只把他当无名小卒对待。
“耀哥,真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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