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耀背着行囊,他要回家一趟,看一看前身的父母如何了。
他既然接管了这具身体,理当也承担些许责任。
他现在是个有钱人,出售皮毛分到了两千六百美元,再加上他自己的一百多美元,让他拥有了两千七百美元的巨款。
在1888年,不,圣诞节已经过去了,应该是1889年。
1889年的两千七百美元,相当于后世的二十七万美元。
哪怕是21世纪的中产阶级家庭,想要攒下这笔钱也不容易。
官方统计,21世纪的美利坚,拥有三十万美元存款的家庭,占比不到百分之一。
“回家之前,我得先给自己换换装备,正所谓:富贵不还乡,犹如锦衣夜行。”
“几年没回去了,看笑话的人肯定不少,此行一去,可能是我这辈子,最后一次去看前身的父母,没理由要给他落面子。”
林耀肯定是要回去的,这是前身的最后执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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