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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健先是看过,一脸的震撼,其实他一直是欣赏欧阳志的,说实话,若不是欧阳志已娶了妻,他家里有个幼女,还真希望招欧阳志为婿呢,毕竟,现在翰林院的年轻里,如欧阳志这般稳重的人已经不多见了。

        刘健喜欢欧阳志,其实也是可以理解,似刘健这样的人,放在了后世,那就是属于胸口上两个袋子,袋子里还兜着一根钢笔的老gan部,还指望他能看得上寻常那些头发长长,油头粉面的年轻人?不打死这些家伙,就算是刘老gan部脾气好了,似欧阳志这样,虽是年轻,却满是岁月痕迹,沉默寡言,从不努力表现自己,端茶递水打杂无一不精,从不乱说话,讲政治的年轻人,那真是老gan部圈的瑰宝,广场舞大妈们眼里的香饽饽,属于那种送女儿,都得排队的对象。

        就比如方继藩这种,刘健觉得,这个小子不错,聪明,给朝廷立了许多大功,是个璞玉,很有前途。可看着,总觉得有那么点儿碍眼,不舒服。

        现在这三份奏报,就仿佛是印证了刘健对欧阳志的印象一般,他眼里竟是雾水腾腾:“十万军民啊,足足的十万军民啊,锦州全城的百姓,皆赖他而活命,此子后生可畏,真的不可多得。”

        刘健此时真真是恨不得欧阳志才是自己的儿子,亲的那种。

        他很不舍得的,才将这三份奏疏继续传阅下去。

        李东阳也震惊了,骇然道:“新晋翰林,年经轻轻,竟能独当一面,陛下圣明,慧眼如炬。”

        说着,竟也眉飞色舞起来。

        这样的年轻人,看着就舒服,现在竟觉得欧阳志这三个字,听着都悦耳,你看,欧阳志,胸怀大志啊,朗朗上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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