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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能策马夹枪执行冲锋、能抽出马刀在敌军溃败之时冲入敌阵执行收割,这并不妨碍他们能在烈度较低的战斗中纵马驰射,甚至即使在艰难时刻失去战马,他们依然能以一名技能优秀的步兵身份投入战场。

        火枪的出现大大降低了通用骑兵的训练时间,马脖子上挂两支铳管比三眼铳还长些的手铳,就足够让他们省去学习弓箭骑射的时间,他们的战法也没什么新颖之处,只是将蒙古帝国全盛时期的集群突击应用于小规模作战。

        骑兵队以大宽度两列或三列驰突,路上遇见敌军散兵能消灭的就消灭,不能消灭的就后退诱敌,待左右两侧友军前进至其侧翼,再以三方突击,如果还不行,就再次后撤,等身处宽度更大的友军自敌军后背包围,再行四面突击。

        其实这是北洋骑兵斥候常用的战术,专用于消灭敌军斥候,压迫敌军视界的做法。

        没办法,作为北洋骑兵小旗官出身的指挥使应明,这是他手上最精熟的战法了。

        让他拿别的,他也不会。

        那些仗着长弓且战且退放箭的弓手很难伤到骑兵,不是说他们伤不了铠甲,伤铠甲还是可以的,有些射到身上的箭被划开了,有些射到身上的箭穿透胸甲钉进去半个箭头,至于射到脸上就别想了,骑兵窜的太快,听到靠近的马蹄声人都吓傻了,能坚定拉弓放箭不射偏的已经是少之又少,瞄头打胸、瞄胸打马都很常见。

        最常出现的是长弓手丢了长弓撒腿就跑,被骑兵从背后带走。

        步兵更难受,原野里的小步兵带着长戟和他最后的倔强打算跟浑身绯色华丽非常的骑兵决一死战,却见骑兵冲锋两步开始踱马踏步,离近了俯身从马背上掏出一支短火枪,一声铳响下他最后看见的情景是硝烟里骑兵将长矛倒插在地,好整以暇地清理铳膛后给火枪装填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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