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把总的声音落下后,一排震耳欲聋的枪声立刻响了起来。

        伴随着整齐的枪声和火光,一枚枚铅弹以每秒五百米的速度冲出了枪口飞快的冲向了前方。

        虽然在一百五十米的距离上开火,“棕贝斯”的精准度说实话并不高,但三个方阵两百多人一起开火后,密集的火力依然击中了六七十名后金鞑子。前膛枪的射程虽然不高,打得也不怎么准,但0.71英寸的铅弹却不是白给的。

        这玩意堪比后世的达姆弹,柔软的铅弹击中目标后就会立刻变成各种形状将巨大的动能尽数传递给对方,在这个距离上中弹后金鞑子即便是穿两层重甲也很难抵挡得住。

        一百五十米的距离对于全速跑步前进的人来说充其量也只需要十多二十的时间,冲在最前面的那批那批正蓝旗的步甲们看着眼前几乎是近在咫尺的明军眼中露出了凶残的目光,就在刚才的冲锋的道路上,他们死伤了太多的同伴,冲锋的道路上几乎是全程都伴随着鲜血和尸体,看着那些不断哀嚎和惨死的同伴,他们发誓一定要让那些懦弱的汉人付出十倍百倍的代价。

        乌木斯是正蓝旗步甲的一名牛录,也是正蓝旗有名的勇士。就在刚才他麾下的三百步甲损失了近百人,这么大的损失是他从未遇见过的,看着前方那些正举着火铳的明军,他的眼中露出了愤怒的火焰。他发誓一定要把这些明军的脑袋全部砍下来才能熄灭他的怒火。他高举着手中的重盾和狼牙棒,发出了疯狂的嘶喊!

        “大金的勇士们,冲啊……杀死那些懦弱的汉狗!”

        “啪!”

        他的话音刚落,冲在最前面的他就被一枚铅弹击中了手中的重盾,巨大的冲击力将他手中的木质盾牌打出了一个大洞,随即那枚已经严重变形的铅弹又击中了他的胸口,只感到胸口遭到重击的他仰天倒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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