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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不着羡慕他们。他们能一口气将五百重甲兵士无声无息地杀死,你行吗?你一个人可以杀几个?”

        秦疤子呆了呆:“一个是没问题的,两个就够呛,三个,我就只有逃。四个,我就只有挨刀子的份儿了。”

        “这就是了。”刘元拍了拍秦疤子:“明天,还有硬仗打。”

        “他们还敢来?”

        “你吃了这么大亏就忍气吞声了?”刘元冷笑一声:“不找补回来,以后这支军队碰上咱们,还有心气吗?再说了,刘信达难道猜不出来这样威力巨大的武器,肯定不多,要是能轻易造出来,那他们还混个屁,趁早投降了事。而且这武器有致命的缺陷,你看不出来吗?敌我不分,昨天要是那些烧起来重甲武士往我们这时冲,我们怎么办?一下子杀不死,就糟了。”

        秦疤子醒悟过来:“这么说,明天不会再有重甲武士了,他们要拼速度,想法子与我们搅在一起,尽量地接近我们?”

        “明天你带一半个顶到半山腰去,配五百张弩弓,一人射,一人装!”刘元道:“既然是拼速度,明天敌人就不可能是重甲士兵了,那我们的弩弓就可以发挥出最大的效力了,那些乱石丛,便是我们天然的殂击敌人的场地。趁夜占据这片乱石丛,然后给自己造一个好窝,明天咱们用箭招呼他们。任大狗那厮,的确比老子要强,当初让我们带上所有的白磷弹,又给我们配备了如此多的弩弓和弩箭,倒似是想到了今日之战似的。”

        论起战功,刘元与葛彩可不比任晓年差,但现在,他们却是任晓年的下属。以前刘元还有些许不服气,现在算是明白过来了,上头倒也不是瞎了眼睛看不到他刘元的本事,只是自己的本事,也就在指挥这样一支部队了,再多,自己的脑子就不够用了。

        任大狗的脑袋,比自己要灵光。

        忙活了小半夜,秦疤子终于把自己的弓弩手们都安置到位了,左察右看,秦疤子很满意自己这半夜的辛苦,在保护好自己的同时,他们的箭手能将所有的位置都覆盖住,明天,敌人真如刘元所说的那盘进攻,就让他们尝尝什么叫做箭如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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