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杨瑞是前世看NBA评论说的,一提到猛龙,总有很多人说是小球会,没人愿意来。

        休斯顿解释说:“多伦多市区就七千多平方千米,是北美第五大城市,只有墨西哥城、纽约、洛杉矶和芝加哥的规模更大。我们一天不可能游览完,单是公园就一千六百多个。”

        “多少?”杨瑞有些不敢相信。

        “一千六百多个,我没夸张。”休斯顿笑道:“中午我请客,我知道这里有家好饭店。”

        两人一起去了家中餐馆,一边吃饭,一边聊当地的风土人情。

        “这里中国人很多,各国人都有,能吃到各国美食。”休斯顿介绍说:“不过这地方太冷了,冬天经常有雪暴,前年我来打客场遇到了一次。”

        论城市规模多伦多应该在第一档,可惜在加拿大,区域发展不如美国,加上地域、税赋等原因,联盟愿意来这里打球的人不多。

        杨瑞完能理解,猛龙的困境其实从它正式进入NBA时就已经注定。

        1995年,NBA联盟出于国际化的考虑,在加拿大建立了两支球队,一支是温哥华灰熊,另一支是多伦多猛龙。

        温哥华情况更糟,未来最著名的例子莫过于1999年灰熊用榜眼签选中了史蒂夫-弗朗西斯,结果弗朗西斯拒绝加盟,灰熊始终无法劝说弗老大回心转意,只好将他送到火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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