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婳当社畜的这三年,因为过劳肥,已经比大学时期成功胖了快二十斤。一百一十斤的体重虽然还不算太重,但是却足以使得一件衣服呈现出两种不同的上身效果,尤其是今年极其流行BM风,满大街的紧身上衣小蛮腰,看得她很是想念当初仅仅九十斤左右的自己,所以她在辞职的那一刹那,便早已下定决心要趁此机会好好减肥。

        而即然是减肥,如粥这样的碳水化合物就不能多吃。

        这满满的一碗粥看得姜婳直觉自己吃完肯定要胖三斤,她于是趁着还没动筷子,赶忙将碗中的粥朝锅里重新折回去一半。

        却没想到,她刚一这么干完,那位明明自粥端上来以后,视线就再没离开过粥锅的大爷却紧随其后的竟也想这么做。

        见此,姜婳蹙了蹙眉,“你不喜欢喝粥吗?”

        “我……我……”胡向钱抿了抿唇。

        怎么可能不喜欢喝!

        香喷喷的白米粥,还是这么浓稠的白米粥,纵使是他三个月前作为大地主还未开始逃荒时,也不会天天喝。更遑论这白米的色泽很显然是脱壳脱的最彻底的那种,再加上他的鼻尖已经蹿入阵阵勾人的米香,想来这米的品种应该是极好的。

        可……贵人心善归心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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