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森以前不是没有想过,其实他根本不爱克劳斯,他只是依赖着他。
眷恋着他的陪伴,眷恋着他的温柔,眷恋着他的好。
如果有其他人也愿意这样对待他,他也会对那个人产生同样的感觉。
但是当克劳斯不在以后,他就知道这种想法不过是在自欺欺人。
哪怕他丢下了自己,杰森还是没办法不无时无刻想起他——会想他在哪里,在做什么,为什么还不回来……
现在回想起来,其实他并不是在怕灵魂被利维坦吃掉。他在怕的是,“杰森·托德”这个人会完全从克劳斯的记忆之中抹去。
他希望克劳斯能够记住,曾经有一个叫“杰森·托德”的人跟他一起做了各式各样的事情,在他的心里留下了一片席位,而不是一个无名小卒。
他希望克劳斯以后想起他的时候,会记得他们一起做过的种种事情。他们一起周游列国,走过一个又一个的地方,尝试了许多新鲜的事情,遇见不同的人,看过不同美丽的风景。
那是他过得最简单快乐的日子。放下在哥谭的一切,不用担心什么时候会遇到危险。
只要能够在克劳斯的记忆里留下一点点痕迹,便已经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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