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法律在制定之初就有了模型,它的本质是反常识的,它不在乎你因为什么违法法律,它在乎的是法律效用内的决断,也就是后续走向。

        而所有的后续走向又都会陷入,未来杀死过去,过去杀死未来的时间迷局。

        律法维护的是未来而不是过去,因而它本就不存在救赎和善恶,法律上的惩戒和公道的追回,回报的对象都是后续的,正因为如此,古之法家皆以为,人的恶性是天生的。

        维护未来必然要杀死过去。

        可凡人不是都有选择的,自古以来都是社会阶级上层在制度选择未来的法令,人生下来就有罪,法律决定了你有些事情不能做,比如说你不能超越某个身份,你不能有侵犯执法的能力。

        你在超越自身极限,比如用智慧取得成就,突破自身的身份会犯法,怎么办?

        所以如果法礼没有人情,就意味着这种选择趋于垄断,华夏自古,法礼无外乎人情,就是对这种垄断的抗争,它是社会的胜利。

        事情都有好坏的两个面,法不容情,是对未来的负责。

        法礼无外乎人情,是对全人类过去,恶的救赎,善的回报,是有绝对传承好处的进步思想。

        容情也好,无情也罢,法律本身就是在你需要(法礼),或者不需要(人情),的时候才会产生作用。

        所以它才存在争议,而在李健城那个时代,这些情况又变得不一样了,能力变得多了,解放更开阔了,很多事情也就没有了过去的狭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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