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中,阮希抬手将虎口按上自己腰身,那里有一把刀正在月色下映射寒光。

        和同龄的其他人不一样,阮希自幼练刀,说多厉害也不至于,起码能够自卫。祖父去世前,曾花费重金为他在其他城市铸造了一把优秀的小雁翎刀。

        此刀刀身挺直,采用大马士革钢,刀尖弧度漂亮,反刃形似雁翎,刀鞘为硬木里芯,皮革是小公羊皮做的,上面刻有阮氏家族图腾。

        除了因为刀做得太长所以偶尔抽不出来的毛病以外,阮希爱刀如命。

        见阮希亮刀,陆征河闪身抓住阮希持刀的手,用力拧臂反剪到身后,一脚踢上阮希的膝盖窝,导致阮希不得不直挺挺地跪下来。

        他一跪,脚尖朝后勾住陆征河的腿,勾得后者也没站稳,两个人再一次一起栽进了草丛中。

        后花园没什么光亮,巡逻灯也没照到这处来。

        阮希看不清眼前的一切,只感觉陆征河抿着唇,在自己后脖颈腺体的位置上碰了碰,还评价了句:“还真是酒味。”

        而且陆征河发现,这个人的眼仁在有光源的地方会呈现出幽深的勃艮第酒红色,是近似于红玫瑰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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