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康杰真的没当一回事吗?当然不是。如果真不当一回事,那他就不会容许惠特尼真的打电话给律师了。只是电话已经打了,陈康杰总得适时展现一下自己的气度。

        “是的,绝对不会,我们一定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执法。”亚当斯配合着点头应道。

        “那就好,亚当斯先生,你们来找我,到底想询问和核实什么事情?如果可以的话,你们现在可以问了,我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你我的时间都比较宝贵,你觉得呢?”陈康杰很想知道亚当斯他们因何而来,联邦调查局到底是因为什么事情盯上了自己。

        陈康杰相信,自己这么问了,亚当斯应该会配合。在没有律师在场的情况下,有些话反而好说。要是等律师来了,反而会形成掣肘。甚至于律师直接建议陈康杰一句话不说,亚当斯都没有什么办法。

        目前的法律,美国是重证据,而国内是重口供。换句话说,美国办案有时候面临的直接就是零口供。可是国内就算有时候证据不足,有时候口供顺应了,也往往会宣判。这一点,两国的差别就比较大。

        不关心里面对美国有多少成见和不满,在这一点上,他必须得承认,人家老美的法制就是要比我们来得合理和先进,人家对人权的保障更加完善。

        “行,那好吧......long,我请问你,在9.11发生的前一夜,你是不是离开了酒店,而且是很晚的时间。”果然,亚当斯只是沉吟了两三秒钟,就开问了。

        “是的,是有这么回事。”陈康杰没否认的承认道。

        人家既然能这么问,那说明就是掌握了一些相关的资料,既然如此,陈康杰又何必要否认呢。

        嘴上虽然回答干脆,可是陈康杰的心里却是思潮起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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