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定了梁坤的真材实料后,他们不可能为了一首曲子去坑梁坤。歌手除非疯了才会为一点蝇头小利去交恶一个未来会红的才子。交好梁坤才是长远的利益,而且像王霏这种级别的明星,早就不缺钱了。

        香江的歌唱业很发达,是因为那里不但有一大批多产的词曲作者,新歌新人亦层出不穷。与之相配套的,则是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包括音乐版权的保护。

        比如著名词作家林溪,写过几千首词,每年靠分版税就收入过千万。香江从制度上很尊重词曲作者,严厉打击盗版,对权益人的保护措施相当完善。

        香江的音乐版权保护主要是通过民间机构依据有关版权法律来进行的。目前,已有超过个国家和地区超过万位音乐人的作品通过受到保护。

        梁坤完全不考虑在华国内地出道搞音乐,在这里做一个词曲作家是很悲哀、很清贫的,没什么积极性的。这个年代还算正常,后来就更过分了。

        年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四十六条规定录音制品首次出版个月后,其他录音制作者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条件,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

        一首新歌在三个月内是难以家喻户晓的,在这时就可以不经版权人许可翻唱翻录,和一首歌红了几年你再去翻唱翻录性质完全不同,这是裸的鼓励互联网盗版行径。

        年,农民工组合“旭日阳刚”在春晚上凭借著名歌手汪锋的歌曲《春天里》一炮而红,商演、代言等活动接踵而至。《春天里》成为了“旭日阳刚”出席活动的必唱曲目。

        随后,作者汪锋发表博文,要求“旭日阳刚”立即停止演唱《春天里》。从法律层面来看,汪锋作为歌曲《春天里》的版权所有者,要求对方停止翻唱自己的歌曲,属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在年后的情况则不一样了。

        《春天里》火了吧?汪锋出版三个月后,我按条向音著协交钱翻唱,我比他更火!汪锋上哪说理去?他能告我?不准我唱?翻吧翻吧不是罪,直接逼死原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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