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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人要杀Si对方,看的是谁手上有枪?谁有刀?还是谁的杀人技巧b较好?谁见过的场面多?谁的经验丰富?

        这些因素都很重要,但在这之中最重要的一点在於,必须不介意杀人这档事,对於生Sib对方更加淡漠。

        正常人无法动手杀人,在道德上不允许他们这麽做,杀手善於杀人,这是他们的工作,但良心的苛责终究存在,否则也不会有如此多的杀手最终选择退隐或是因为一时的怜悯而惹来杀身之祸。

        再者某一些人乐於杀人,迷恋杀人时的快感,患有快乐杀人症,有点常识的人都不愿意与之为敌,他们是疯子、是屠夫。

        最终,手上的血腥太多,良心麻痹,连快乐都不再明显,杀戮与呼x1别无二致,生Si的界线变得模糊,不喜不悲,追求的不是杀戮,杀戮成为过程中的附带品,这种人b屠夫更加可怕,人命在他们眼中已然变质。

        不讳言的说,陈宗翰真正强大的不是他一身修为,而是他的心态。

        同样的修为的两人如果同样挥出一拳要杀Si对方,那陈宗翰肯定b较快,因为他没有一丝的迟疑,异常纯粹。

        相同的,陈宗翰在庄坍身上闻到和自己类似的味道,陈宗翰入的魔、走的道来自於魔主,那庄坍又是怎麽回事?

        身上被留下不少伤口,但庄坍却彷佛身T不属於他,一拳又一拳的继续轰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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