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同居的生活开始後,我们完成了很多两人在一起会做的事:一起牵着手逛街最後什麽都没买;一起吃路边摊的油炸食品,变胖了再互相嘲笑;在黑漆漆的电影院笑得很大声洒了一地爆米花;在大街上旁若无人地拥抱亲吻;假日的时候窝在沙发上看毫无营养的综艺节目。
当时网路上流行「情侣之间必做的事」,彷佛情侣只要一起完成那些事,於是我列了一张属於我和顾凯风之间「情侣必做的一百件事」清单,每完成一项,就在上面打g。
一、手牵手逛街。二、一起坐摩天轮。三、一起淋雨。四、一起听演唱会。五、一起看日出。六、一起看日落。七、一起看烟火。八、一起看电影。九、一起做顿饭。十、一起养宠物。十一、送对方惊喜……
说到惊喜,两人一起过的圣诞节怎麽能少得了交换礼物呢?
我提议道:「我们来玩交换礼物吧。」
他没拒绝,直接牵住我伸过去的手就走。
「去哪里?」我不解地问。
「你不是要礼物吗?我又不知道送什麽好,一起去挑,看你喜欢什麽我买给你。」
喂喂,这样算什麽惊喜啦?
「这样很没诚意耶,而且一点惊喜感都没有。」我想了想,与其让顾凯风乱送一通,不如务实一点自己说出口,「顾凯风,你买个包包给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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