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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是,怕贼人跑了!

        既是要屠寨,便要一个不留,可这样乱杀一通,贼人害怕拔腿就跑这大晚上的黑灯瞎火山高林密,随便往哪儿一钻,你去那儿找去。

        所以,要稳住他们。

        眼见两人杀将进来,一番屠戮十余兄弟丧命,余下数十贼好不容易回过神来抄起家伙要拼命,却突见这两人竟然大喇喇的坐了下来,一边喝水一边冷眼扫视。

        那眼神令人不敢直视,还有那手中刀正在滴血,令人胆寒。

        金大胡子拎刀冲了过来,正好赶上他的几个把兄弟也就是另外几个当家的拎着兵器赶来,几人相视一眼都没说话,这么多年的默契根本不用再多说一个字了。

        当家的……

        人群自动散开,金大胡子和他的几个把兄弟走了聚义厅门口,朝里头一看,顿时吸了一口冷气,十几具尸体横七竖八的躺在地上,一个健壮少年和一个瘦小中年男子坐在桌边喝水,见他进来目光便锁定在他身上,那眼神杀气太重,冰冷似黄泉,饶是见过大场面的金大胡子也忍不住打了个激灵,鸡皮疙瘩起了一身。

        “阁下是哪条道的?”

        金大胡子眯着眼问道,握刀的手用力攥了攥。

        常宇看了一眼这个满脸络腮胡子的中年男人,体格也算不上夺健壮,就是一个普通人,不过相由心生,这厮一看就是个狠角色,不是个善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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