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说什么,只要能到城东三十里处的杨柳坡上干掉一窝狼群,就能当牛逼帮的帮主!

        莫明活了近四千万年,多牛逼的帮派他都见过,像什么炸天帮、日天帮……

        他还第一次听说这个什么“牛逼帮”,如果可以的话,莫明很想建议他们把名字改成“二逼帮”!

        因为莫明觉得,在自己近四千万年的渊博学识之中,除了“二逼”这个词儿之外,已经找不到第二个词儿能形容这帮小纨绔的智商了!

        尤其是这躯体的原主人,如果说其他的小纨绔智商为零的话,那这躯体的原主人的智商,简直就是负数!

        人家说到杨柳坡端掉一窝狼群,就能当牛逼帮帮主,结果他就真来了,然后,他就被野兽袭击,留下了一具半死不活的躯体……

        怎么说呢……

        虽然有点坑,但没办法,这就是凡人的生命——脆弱而宝贵,一头猛兽就能夺走一个人的性命。

        这就是为什么莫明不愿沦落凡界的原因。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