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听席坐满了人。最前排是受难者家属自救会,十年前是四十几个家庭,现在剩下不到二十个。有人过世了,有人搬走了,有人撑不下去了。他们头发白了,背也驼了,手上拿着已经护贝到发黄的遗照。

        季衡在那些照片里看见了自己的父母。小禾不能来,请自救会的陈阿姨替她拿着。照片是他们全家去南屿看海的时候拍的,爸爸的眼睛被阳光照得眯成一条缝,妈妈在笑。

        被告席上,邱振南穿着一套剪裁合身的深灰色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十年官司打下来,他好像一点都没老。他身旁坐着辩护律师,一个大家都叫他「白律师」的男人,四十多岁,戴无框眼镜,从开庭到现在一直在滑手机。

        「全体起立。」

        法警喊完,所有人站了起来。

        审判长走上法台,翻开卷宗,开始宣读。

        「本院判决如下:被告邱振南犯业务过失致死罪,处有期徒刑二年……」

        旁听席传来一声短促的抽气。

        「……缓刑五年,并应向公库支付新台币三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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