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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天启3年的份额,说明杂项中包含卫所屯田的“子粒”收入,之前没有参加辽饷田赋加派,现加收23万两。

        优免丁粮,明朝官员、有科名者、为政府服务的儒士、吏员等人分别享有免除本身的差役及减免不同数额的田赋的特权,现除秀才之外,酌情加收,共444万两。

        这显然就是所谓的“向士绅收税”。

        以上两条实际上是继续增加田赋收入。

        平籴仓是地方州县的储备仓,平时每年入藏一定数量的粮、银,饥荒时用于赈济。现将其中一半收入上交中央。共146万两。

        抽扣工食,明初地方政府所需的人力都以“役”的形式强制从民间调发,后来逐渐取消强制性,改为地方政府加收工资即“工食银”,从民间雇佣。

        “工食银”的一部分上交中央。共679万两。

        马夫祇候类似工食银,是将给地方官服务的马夫等人的工资支出的一部分上交中央。近10万两。

        督抚军饷、巡按公费,各省的督抚和巡按御史以中央官员身份到地方上办差,本无直接的地方财政收入可以支持,按例地方上要调拨办公经费,且督抚办案有罚金之权,也可充当经费。

        现将这些经费的一部分上交中央,共198万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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